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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概念图以 IHMC CmapTools 创建, 内含信息有关于: 第十 一篇 神聖的光與神聖的真理 (三), 事情的真相 是 新約所啟示各種不同的實際,都直接或間接與那獨一的實際─三一神─ 有關。所以,我們基督徒對實在或真實事物的認識,必須來自我們對三 一神的經歷。, 第十 一篇 神聖的光與神聖的真理 (三) 包括 人誠實的美德, 第十 一篇 神聖的光與神聖的真理 (三) 包括 事情的真相, 在真實裏相愛並認識真理 是 我用這些經節為例子,指出我們需要研讀新約中所有說到真理的經節。 然後,我們有約壹一章六節關於真理這辭之註解的幫助,就能分辨這辭 在不同經節裏的用法。就如約貳一節所指明的,這辭在同一節可以有兩 種不同的用法。在每種情況裏,這辭的含意都是由上下文斷定的。所以 ,要明白任何一節裏真理這辭的意義,我們需研讀該節上下文。我們已 經指出,真理這辭原文在新約裏用了一百多次。藉著研讀這辭的上下文 ,我們就會得著幫助,對新約中的真理有正確的領會。, 實行真理 是 我信一段時間以後,也許再過十年,主恢復裏的真理會非常盛行。我 們並不在意人數。但如果有幾千位聖徒能受真理的訓練,這盛行的真 理要為著主的定旨成就許多事。, 事情的真相 是 我們看過,真理是神,是基督,是那靈,是神的話,是信仰的內容,是 關於神、人和宇宙的實際,也是真實、可信、真誠;就著神說,是神聖 的美德,就著人說,是人性的美德。除了真理這七方面以外,我們還需 要看見,在新約裏真理是指實在或真實的事物、事情(事實)的真相或 實情、實際、真確;與虛假、欺騙、偽裝、偽善、錯謬相對。(可五33, 十二32,路四25,約十六7,徒四27,十34,二六25,羅一25,九1,林 後六7,七14 ,十二6,西一6,提前二7。), 人誠實的美德 是 約壹三章十八節告訴我們要在真誠上相愛:『孩子們,我們相愛,不要 只在言語和舌頭上,總要在行為和真誠上。』這裏的真誠(真理)與舌 頭相對,就如行為與言語相對。使徒約翰在這節告訴我們,要在真誠、 誠實上相愛。我們若說我們愛弟兄,就該在行為和真誠上愛他。否則, 我們只是在言語或舌頭上相愛,卻不是在真誠上相愛。, 藉著受造之物啟示出來的神 是 我們現在來看書信裏使用真理這辭的一些經節。保羅在羅馬一章十八節 說,『原來神的忿怒,從天上顯示在那些以不義抑制真理之人一切的不 虔不義上。』這節的真理是甚麼?要答覆這個問題,我們需要讀羅馬十 九、二十節:『因為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裏面,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了。自從創造世界以來,神那看不見永遠的大能,和 神性的特徵,是人所洞見的,乃是藉著受造之物,給人曉得的,叫人無 法推諉。』按照這兩節,十八節的真理指神一切的所是、一切關於神和 神存在的事物、以及有關這些事的知識。所以,我們以羅馬一章十八至 二十節為根基,就可以說,真理是指關於神、宇宙和人的實際。因為這 真理已經顯明出來,人就無法推諉。, 事情的真相 是 真理這八方面幾乎都是指三一神。那是一切事物之實際的三一神,在話 裏啟示出來,且藉著話傳輸給我們。在話裏所啟示並藉著話所傳輸的, 乃是我們基督徒信仰的內容,也是新約的內容。這內容含示關於神、人 、宇宙、人與神、以及人與人彼此的關係、人對神的責任這些事的真實 光景。這種種不同的實際與那獨一的實際有關,這獨一的實際乃是三一 神自己。然後藉著我們經歷基督,這實際就成了我們人的實際,就是成 了我們用以敬拜神的人性美德。最後,真理是指實在和真實的事物。, 第十 一篇 神聖的光與神聖的真理 (三) 包括 神的信實, 神的信實 是 羅馬十五章八節說,『我說,基督是為神的真實,作了受割禮之人的執 事,要證實對列祖的應許。』這節的真實也是指神的信實。我們若不明 白這節的真實是指神的信實,我們就無法明白這節。基督是為神的真實 ,作了受割禮之人的執事,要證實那些應許。這就是說,基督為神的信 實,作了受割禮之人的執事,要證實那些應許。這裏保羅指明,凡神所 應許的,祂必成就。神成就祂的應許,因為祂是信實的。我們再次看見 ,羅馬三章七節和十五章八節的真實(真理),是指神一項特別的美德 ─神的信實。, 藉著受造之物啟示出來的神 是 在羅馬一章十八節,真理是指神的所是。按照羅馬一章十九、二十節, 這真理,這實際,可以藉著神所創造之物而得知。我們需要持守這真理 。有一天,神要按這真理審判所有抑制真理的人。, 第十 一篇 神聖的光與神聖的真理 (三) 包括 藉著受造之物啟示出來的神, 神的信實 是 保羅在羅馬三章七節說到真理不同的方面:『但神的真實,若因我的虛 謊,越發洋溢出祂的榮耀,為什麼我還受審判像罪人一樣?』這節的真 實原文與真理(實際)同字,乃指神的信實。這當然與一章十八節裏真 理的意義不同,那裏的真理是指藉著宇宙中所見之物顯明出來神性的特 徵。但在羅馬三章七節,我們看見另一件關於神的事─神的信實。, 神聖的實際成為我們的真實 是 真理這辭原文在新約裏用了一百多次,每次出現的含意須由該處上下文 斷定。譬如在約翰三章二十一節,照上下文看,是指正直,(與邪惡相 對─約三19~20,)就是人照著神的所是活在神裏面,所顯出的實際; 正直也與神聖的光相符,這光就是那是真理源頭的神,在基督裏顯現出 來。在約翰四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,照該章上下文以及約翰福音的整個 啟示看,乃是指神聖的實際成了人的真實和真誠,(與不道德之撒瑪利 亞敬拜者的偽善相對─約四16~18,)好對神有真正的敬拜。神聖的實 際乃是基督,祂就是實際,(約十四6,)是舊約為著敬拜神之一切祭 物的實際,(約一29,三14,)也是活水的泉源,就是賜生命的靈,( 約四7~15,)給祂的信徒享受並暢飲,成為他們裏面的實際,最終成 了他們的真實和真誠,藉此他們以神所尋找的敬拜敬拜祂。在約翰五章 三十三節和十八章三十七節,照約翰福音的整個啟示看,是指那在神的 兒子基督裏所具體表現、啟示並彰顯的神聖實際。在約翰八章三十二節 、四十節、四十四至四十六節,照該章上下文看,是指啟示在神的話裏 ,(約八47,)並具體表現在神兒子基督裏面(約八36)之神的實際, 這實際釋放我們脫離罪的轄制。, 第十 一篇 神聖的光與神聖的真理 (三) 包括 讀經, 藉著受造之物啟示出來的神 是 我用羅馬書這些經節說明一個事實:新約裏真理一辭表明不同的事物。 我們在羅馬一、二章所看過有關真理的點,與約翰福音裏真理的意義大 不相同。按照約翰福音,神成為肉體來作真理,基督是神聖生命的真理 ,而那靈是基督的真理,實際。這些當然都與神聖的三一有關。但羅馬 一、二章的真理與神聖的三一無關,卻與藉著受造之物所啟示出來神的 所是有關。所有藉著受造之物所啟示出來關於神的事物,都是真理,實 際,我們需要持守這真理。不僅如此,羅馬書這些經節的真理,指明關 於神、宇宙、人、人與神的關係、人與人的關係、以及人對神的責任之 實際,這些都是藉著受造之物和聖經所啟示的。, 神聖的實際成為我們的真實 是 我們所說過關於真理的八樣事物,前五樣是指素質上同一的實際。神、 基督、那靈─神聖的三一─在素質上乃是一。因此,這三者是神聖實際 之本質的基本元素,其實三者乃是一個實際。這一個神聖的實際,就是 神的話這神聖啟示的本質。因此,這個實際成了神聖話語中所啟示神聖 的實際,使神聖的話成為實際。神聖的話傳輸這一個神聖的實際作信仰 的內容,而信仰的內容乃是整本新約所啟示福音的本質,成為新約的實 際。這也就是神聖三一的神聖實際。我們有分於並享受這神聖的實際, 這實際就成為我們的真實、真誠、誠實、可靠,作為我們行為上優越的 美德,以彰顯我們所憑以活著的神,這是實際的神;我們也成了過真理 生活的人,毫無虛假或偽善,過一種與那藉著受造之物和聖經所啟示之 真理一致的生活。, 人誠實的美德 是 馬可十二章十四節說,『他們來了,就對祂說,夫子,我們知道你是誠 實的,甚麼人你都不顧忌,因為你不看人的外貌,乃是誠誠實實教導神 的道路。納稅給該撒,可以不可以?我們該納不該納?』法利賽人問主 這個問題,想要藉此陷害祂。他們題出問題之前,先對主說祂是誠實的 ,並且誠誠實實教導神的道路。這裏的誠實原文也是真理。因為主是真 實、誠實的,所以祂是誠誠實實的、不是虛假的教導神的話。所以,這 節的誠實(真理),是指人誠實的美德。, 第十 一篇 神聖的光與神聖的真理 (三) 包括 在真實裏相愛並認識真理